关于公开遴选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受资助机构的通知

  • 时间:2024年10月02日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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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中國青少年足球改革發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著力破解社會青訓機構教練員待遇低、流動性大、水平不足等問題,夯實社會青訓機構U12隊伍建設基礎,提升足球後備人才培訓水平,我會自2024年9月起設立“社會足球青訓質量提升行動計劃”公益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2024年擬在全國遴選一批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青訓機構,通過資助機構聘請高水平教練、統籌資源提升機構教練員執教水平、夯實和扶持機構U12及U13年齡段隊伍建設、鼓勵參加各級各類比賽等手段,加強青訓機構能力建設,為我國足球事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現進一步就項目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質和條件

(一)本項目面向全國范圍內符合申請條件的社會青訓機構。

社會青訓機構是指由社會力量創辦,專門提供青少年足球培訓服務的組織。各級各類體校、學校、足校和職業俱樂部等開展足球青訓的機構,暫不納入此次遴選資助范圍。

(二)申請本項目資助的社會青訓機構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本通知發佈之日前,在各地民政部門登記註冊且正常經營的體育事業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

2、在登記註冊地開展青少年足球訓練並在登記註冊地足球協會註冊,申請表需加蓋登記註冊地足球協會公章;

3、遵照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原則,財務制度健全,擁有獨立銀行賬戶,具備對資助資金實行單獨會計核算和專款專用的財務管理能力;

4、須聘用至少一名持中國足協教練員管理系統註冊的A級或B級證書教練員擔任隊伍(U12或U13)主教練、不少於三名持中國足協C級或C級以上證書(含守門員教練)的全職教練員開展青少年足球訓練;

5、自有或租賃至少一塊11人制足球場地,作為固定訓練場地;

6、截至本通知發佈之日起,須建立至少一支U12年齡段隊伍(男、女隊不限),每隊伍應不少於24名隊員。

二、項目優先資助條件

(一)重點扶持登記註冊在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和西部地區體教融合足球青訓體系建設試點內的社會青訓機構。

(二)優先資助組隊參加過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屆中國青少年足球聯賽全國總決賽階段賽事(男子U13組別、女子U14組別)的社會青訓機構(含與學校共同組隊參賽的社會青訓機構)。

三、資助方向

2024年,我會對每傢受資助的社會青訓機構資助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實施周期為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資助金額將根據受資助機構提供的實施方案及預算合理性、績效目標設定情況進行審核後確定。資金僅可用於實施周期內的以下四個方面:

(一)受資助機構負責U12或U13年齡段隊伍訓練的A級或職業級主教練薪酬,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二)受資助機構全職D級以上教練員、各級別守門員教練、各級別體能教練參加由中國足球協會及其會員協會組織的等級培訓並順利通過考試所產生的培訓費(以中國足協官方公佈的收費標準計算)和培訓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食宿費,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三)受資助機構U12或U13隊伍日常訓練和異地集訓所產生的費用,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5萬元。經費使用要求如下:

1、受資助機構相應U12或U13隊伍應具備如下條件:

(1)隊伍須確保不少於24名隊員固定參加訓練。

(2)非寒暑假期間,需確保隊伍每周訓練不少於三次,周末比賽不少於一場。

(3)寒假期間,應組織集訓。

2、訓練經費使用范圍:

(1)日常訓練:訓練裝備采購、場地租賃費、教練員課時費、隊員營養餐、訓練用水等。

(2)異地集訓:除以上日常訓練經費外,可將異地集訓所產生的食宿費和交通費納入。

(四)受資助機構組織U12或U13隊伍參賽所產生的費用,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5萬元。經費使用要求如下:

1、可適用賽事類別

(1)由國傢體育總局、中國足球協會、地方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足球協會和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組織舉辦的面向男、女子U12或U13年齡段的全國性、區域性賽事或同等級賽事。

(2)參加國際性青少年足球交流活動或國際性高水平青少年足球賽事。

2、經費使用范圍:隊伍參賽所需國際、城際交通費和食宿費。

四、項目申報

(一)填報要求。擬申請本項目資助的機構,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填寫後附《項目申請書》(含申報材料清單、申請表、項目實施方案模板、項目申請預算表),提交資質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

(二)報送方式。申報機構將申報資料加蓋機構公章、註冊地足球協會公章後,於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點前,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叁份)寄送至我會,同時發送全部申報材料電子掃描版至我會指定的電子郵箱qingshao@zqjjh.org.cn。

(三)註意事項。申報時間截止後,若發現申請機構所提交的紙質版、電子掃描版申請材料,有缺頁、漏項、未按要求填寫、未提交相關材料或未加蓋公章等情形,視為不合格申報,不再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申請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所涉及的實施周期和預算須為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材料合規性要求。申請機構對各項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一旦發現申請機構弄虛作假、偽造編造申請資料等情形,經我會查實後,取消其資助資格,並通報國傢體育總局、中國足球協會。行為嚴重的,後續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失信主體名單。

五、項目評審及資助協議簽訂

(一)我會將組織專傢評審組對申請機構所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打分,按照評審分數高低,確定擬資助機構名單。

(二)對擬資助機構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確定為2024年度本項目受資助機構,我會與其簽署資助協議。

(三)對年度績效評價不合格的受資助機構,限期三個月整改後,如仍無法完成績效目標,將取消受資助資格並追索資助款。

六、聯系方式

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

聯系電話:

(010)67175771轉825 常冬梅

(010)67175771轉833 許曉峰

(010)67175771轉826 張皓晨

電子郵箱:qingshao@zqjjh.org.cn

附件:項目申請書(含申報材料清單、申請表、項目實施方案模板、項目申請預算表)

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

2024年9月30日